法定计量单位(Legal Unit of Measurement)是强制性的,各行业、各组织都必须遵照执行,以确保单位的一致。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并选用少数其他单位制的计量单位来组成的。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下简称法定单位)包括:(1)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2)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3)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4)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5)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6)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法定单位的定义、使用办法等,由国家计量局另行规定。根据国际单位制(SI),七个基本量的单位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