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苏格兰启蒙运动和现代化的启示(上)

姚洋:苏格兰启蒙运动和现代化的启示(上)

说到启蒙运动,大多数人都会想到法国,很少有人会想到苏格兰。在1707年与英格兰合并之前,苏格兰是欧洲的边陲穷国,人口也只有100多万。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穷乡僻壤,却在18世纪涌现出了一批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思想家,并引领了英国的工业革命。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高光时代,苏格兰的高光时代无疑是工业革命的100年。苏格兰是如何做到的?亚瑟·赫尔曼的“How the Scots Invented the Modern World”(《苏格兰:现代世界文明的起点》,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回答了这个问题。

(《苏格兰:现代世界文明的起点》(美)阿瑟·赫尔曼著,启蒙编译所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6年8月)

对人性的再认识

在1707年合并之前,苏格兰和英格兰两个国家分分合合上千年。自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被伊丽莎白女王确定为继承人之后,苏格兰与英格兰共享同一个君主100年。17世纪的英格兰,尽管饱受内战的蹂躏,但现代化的曙光已经降临,不仅产生了牛顿、霍布斯和洛克这样的伟大思想家,而且还产生了近代工商业。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英格兰更是进入商业大发展时期,海外贸易迅速扩张。苏格兰人感觉被挤压,但几次和英格兰在海外的贸易争夺都以失败告终。面对困境,苏格兰的选择不是和英格兰进行无休止的争斗,而是与英格兰合并成为一个国家。在当时,合并的动力来自于苏格兰对贸易收益的渴望,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是,苏格兰从此走上了一条引领人类现代文明进程的康庄大道。这条大道的起点是对人性的再认识。

人性是启蒙运动思想家思考人类社会的起点。霍布斯是第一位确立个体在哲学分析中的地位并把人性作为理论起点的思想家。霍布斯长寿,活到91岁,这个年纪即使是放在今天,也是耄耋之岁。但是,与同时代以及稍晚期的思想家一样,他并没有意识到英国17世纪的动荡对于英国、乃至世界的意义;相反,他的思想反映了当时普通人的处境:政局动荡,灭顶之灾随时可以降临,为躲避战火,许多人、包括霍布斯自己不得不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从动荡之中,霍布斯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争斗,进而,他所参悟的人性就是自私和占有欲。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人类就会陷入“人与人作对”的丛林社会,人的生命因而变得“孤独、贫困、污浊、野蛮和短暂”。但是,这不是人类社会应有的状态,为此,人们应该签订一个契约,把他们的自然权利让渡给一个“利维坦”式的国家,由它来维持和平、抵御外敌入侵。

但是,这种从个体直接到国家的解决方案,既可能导致真正的“利维坦”式独裁政府,也忽视了社会这个中间环节可能发挥的自组织作用。苏格兰的启蒙思想家们补上了这一环。凯姆斯勋爵(Lord Kames)的学说是这一环的起点。他的原名叫亨利·候姆(Henry Home),“凯姆斯勋爵”是他成为苏格兰大法官时才获得的以他的家乡命名的爵号。

与启蒙运动同步,苏格兰的启蒙运动起始于对绝对宗教信仰的批判。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是苏格兰第一个挑战绝对基督教教义的人。在他那里,人的道德感不再是上帝赋予的,而是人生而俱来的本性。对于刚刚跨入现代化门槛的苏格兰来说,这个观点具有革命性,但是,相比于霍布斯的理论,这个观点显然是落后了。凯姆斯勋爵的学说是对霍布斯和哈奇森的中和。一方面,他赞同霍布斯对自然人性的描述,认为“占有欲是自然赋予人的秉性”;另一方面,他又借鉴了哈奇森的观点,认为社会本身蕴含“良知的声音”。法律对于秩序是必要的,但只有当法律和社会良知一致的时候,社会才进入一个完美的状态。那么,人类社会是如何演化并接近这个完美状态呢?为回答这个问题,凯姆斯勋爵创造性地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四阶段理论。这四个阶段是:狩猎阶段、游牧阶段、农业阶段和商业阶段。在前两个阶段,个体之间没有多少联系,没有社会,因而也不需要法律;到了农业阶段,社会才能实现它的价值,即“个体的劳作不仅让自己得利,而且也让他人得利”。此时,新的职业不断产生,人们不得不诉诸合作来完成日常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由此,法律有了用武之地,社会也因此朝着“融洽的亲近关系”发展。

但是,这种亲近关系才刚刚开始,它的高潮是商业社会。此时,交换更加频繁,给更多的人带来更多的收益,同时也产生新的观念和习性。斯密的好友、爱丁堡大学校长威廉·罗伯逊(William Robertson)的总结,代表了那个时代苏格兰自由主义思想家们对商业社会的肯定态度:

商业会消解那些维持国与国之间差异和敌意的偏见;它缓和并滋润人们的习性;它用世间最强烈的关系之一——满足共同需求的欲望——把国家连接在一起。在每一个国家,它为全体公民建立一种秩序,以满足公民维护公共安宁的渴望,从而给各国带来和平。当商业精神在一个社会开始上升的时候,我们就会在这个社会的政策、国际联盟、战争和谈判里发现一个新的灵魂。

近代商业产生于荷兰和英格兰,但仅仅是商人逐利的手段,是人类占有和改善生活的自然秉性的延伸;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贡献在于为商业赋予了一个公共目的,将之升华为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要维持商业的繁荣,一个自由社会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凯姆斯勋爵的门生、也是他的堂弟大卫·休谟做出了精辟的论述。在《论公民自由》一文里,休谟断言:

商业只能在自由政府中繁荣,这种观点已成定论;而且似乎……有着更悠久、更广泛的经验基础。……在我看来,商业易于在绝对政府中衰落,不是因为那里缺乏安全,而是因为它不够体面。君主国必然需要等级臣属关系来维持。出身、头衔和地位的荣耀必然超过了勤劳和富有;一旦这些观念盛行,所有巨商都会受到诱惑,放弃经商,而去购买那些特权和荣誉的职位。

为市场经济找到伦理基础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本身就是自由社会的推动者。告别宗教束缚的苏格兰,具有它的南部长兄英格兰所没有的一个优势,即不存在明显的社会等级。在地理上,苏格兰分成南部丘陵地带和北部高地两部分。在18世纪,苏格兰高地仍然处在凯姆斯勋爵所定义的游牧阶段,农奴制度(serfdom)是它的社会组织形式。而南部丘陵地带以农业为主,但商业已经成为两座主要城市格拉斯哥和爱丁堡的主要经济活动。相较之下,格拉斯哥的商业气息更加浓厚,它的海外贸易,特别是来自于美洲新大陆的烟叶贸易让它成为当时英国首屈一指的富裕城市。作为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则更加具有人文气息,18世纪中叶涌现出一批知识分子俱乐部,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制造场所。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754年成立的“选择学会”(The Select Society),它囊括了当时爱丁堡所有知名的知识分子,而凯姆斯勋爵是当仁不让的中心。

他把几乎每个晚上都耗费在晚宴活动上,而且也经常是餐桌上话题的主宰。他的话语如同他的长相一般坚毅,语气里总是带着一丝苏格兰式的嘲讽——对所有事务持批评的态度,但并不是高高在上,而是从最接地气的“常识”出发,用一种调侃却不失体面的方式说出来。

“常识”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所共同遵守的一个底线原则,这把他们和欧洲那些专注于形而上学的启蒙思想家们区分开来。今天,我们常以苏格兰经验主义来总结苏格兰启蒙运动,但其中略微带有一丝贬义,似乎认为,苏格兰的启蒙思想家没有理论,因而不如欧洲大陆的启蒙思想家先进。然而,历史经验证明,欧洲大陆思想家们的理论构建往往成为人类社会动荡和苦难的催化剂。

法国启蒙思想家们对于自由、平等、博爱的追求催生了法国大革命,它的后果需要法国花一个多世纪的时间才得以消化;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框架里,马克思发明了剩余价值学说,引领欧洲阶级对垒数十年;接下来,斯大林在苏联发明计划经济,走上一条被哈耶克批判的“通往奴役之路”;最为甚者,尼采这位疯子发明超人理论,最终成为纳粹反犹主义运动的思想源泉。人类需要超前于现实的理论构建,但是,欧洲19世纪以降的痛苦历史告诉我们,理论家最好是保持一种对现实的谦卑态度,否则,灾难可能就在前方。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最大优势就是现实主义。当他们的大陆同辈们忙于发明社会改造理论的时候,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则严肃地研究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伟大成就——商业社会——兴起的原因和运行逻辑,而斯密的《国富论》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当中的集大成者。

《国富论》发表于1776年,但在1798年被爱丁堡大学的著名学者杜加尔德·斯图亚特(Dugald Stewart)开讲座介绍这本书之前,斯密对于绝大多数爱丁堡人而言都是陌生的,更遑论伦敦的人们了。不同于大多数同时代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斯密居住在格拉斯哥,而不是爱丁堡。年轻时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学习,稍后(1750年、1751年)在爱丁堡所做的讲座给了他足够的名声,让他获得格拉斯哥大学的一个伦理学教授职位,从此在格拉斯哥安顿下来。但是,启蒙运动的核心在爱丁堡,格拉斯哥的作用还要等工业革命进入高潮的时候才充分显示出来。斯密参加了选择学会,因而时常坐上格拉斯哥和爱丁堡之间的邮车奔走于两座城市之间。两城之间区区75公里的距离,那个时候单程却需要一天半的时间,但足以让斯密在第二天中午到达爱丁堡,下午和晚上会晤朋友、参加聚会,然后第二天返回格拉斯哥。爱丁堡之行总是让斯密有所斩获,他在《国富论》里所表达的思想,如社会分工和市场的规模效应,都已经在其他人、特别是凯姆斯勋爵的学说中有所体现。斯密所做的,是系统性地揭示商业社会的运行规律,弥合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两条主线——哈奇森的人生而具有道德感和凯姆斯勋爵的人天然地具有占有欲——之间的张力。

在写作《国富论》之前,斯密写了《道德情操论》。此时的他,多少还受到哈奇森的影响,但又试图有所发展。为此,他区分了伦理的两个层次,一个是正义,另一个是同情心,或者我们今天所说的道德感。道德是出自“一种对光荣而又崇高的东西的爱,一种对伟大和尊严的爱,一种对自己品质中优点的爱”。此时,斯密还是在追随哈奇森。道德给社会增添色彩,但是,就社会的运作而言,正义就已经足够了。从否定面向来说,正义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肯定面向来说,正义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因而,与其说仁慈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还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没有仁慈之心,社会也可以存在于一种不很令人愉快的状态之中,但是不义行为的盛行却肯定会彻底毁掉它。…… 行善犹如美化建筑物的装饰品,而不是支撑建筑物的地基,因此做出劝戒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强加于人。相反,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如果这根柱子松动的话,那么人类社会这个雄伟而巨大的建筑必然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

此时,斯密的学术天平已经倒向凯姆斯勋爵了,开始为《国富论》奠定伦理基础。跟随凯姆斯勋爵的论断,斯密把自己理论的出发点设定在劳动分工。一国的产出取决于国民的劳动,而劳动的效率取决于劳动者的熟练程度、技巧和判断力。分工导致专业化,从而提高劳动者的效率。斯密用针扣生产为例说明分工的好处。如果一个人来做针扣,恐怕他一天连20个也做不出来。但是,在针扣工厂里,小小的针扣被分成数个工序来进行生产,拉丝、取直、剪切、削尖、打磨等等,每个工人专注于一个工序,效率大大提高,从而一个工厂每天可以生产几千枚针扣。

劳动分工成为工业化大生产的标志,至20世纪初,福特发明流水线作业,把工厂内部的劳动分工推向顶峰。但是,分工不仅主宰工厂内部的生产过程,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生产的主要推动力。分工促进交易,而交易又反过来促进分工;如此,社会产出的提高,不需要求助于人们对公共利益的关切,而是可以来源于每个人的利己之心。动物需要博取同类的欢心才可能得到同类的帮助,而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不可能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够刺激别人的利己之心而自愿替自己做事,他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目的。任何一个想与别人做买卖的人,都可以先这样提议:请把我所要的东西给我吧,这样你就可以从我这里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这就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按照这个办法,可以取得所需要的大部分帮助。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供给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恩惠,而是因为他们自利的打算。

人天然地具有占有欲,但这并不一定导致霍布斯的丛林,通过市场交换,人的占有欲可以成为提高自己和他人福利的源泉。由此,斯密为市场经济找到了伦理基础。但这不是《国富论》的全部内容;斯密在书中还详细讨论了价格、工资和利息的形成过程,资本积累以及政府对经济的控制问题,为现代经济学搭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框架。到19世纪后半叶,门格尔等人发明了边际分析方法,在此基础上,瓦尔拉斯构建了一般均衡理论,对市场经济进行了完整的描述。边际革命让经济学获得了“庸俗”的头衔,但是,边际分析让经济学掌握了数学分析工具,从而开始了系统的进步。而这一切,都起始于斯密在《国富论》里所表达的思想。

本文分为上下篇,下篇将在明日推送。

(本文2018年3月8日完稿于朗润园,作者姚洋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转自2018年5月2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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