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总部改革拉开大幕,要在3年内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宝钢总部改革拉开大幕,要在3年内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宝钢集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出台近3个月后,总部改革大幕终于拉开。宝钢集团的3年短期目标是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核心能力。

5月24日,宝钢新闻中心发布消息,称宝钢集团钢铁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金融业发展中心、不动产业发展中心等相继挂牌,拉开了宝钢集团总部改革的帷幕。也标志着宝钢深化改革迈开步伐:总部改革先行,打造价值创造型总部,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核心能力。

上述四大业务中心是总部的业务部门,分别承担钢铁及相关制造板块、钢铁及相关服务板块、金融板块的资本投资运营和功能,负责集团公司不动产资产的整合、开发及运营。各业务中心对资产总量、结构和效率负责,推进资本投资项目的“投、融、管、退”。

除业务部门外,改革后的宝钢集团还将形成职能部门、服务部门和党群部门三大部门,分别承担不同功能定位。调整后的职能部门承担完善集团管理制度体系、支撑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履行子公司管控职责三大功能。服务部门则定位为各类专业服务的提供者,同时逐步转变运作方式,走向市场。另外,宝钢集团新设科技创新部,组建宝钢设计院。

此前的3月份,宝钢集团出台《宝钢集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宝钢深化改革目标:通过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整体活力,增强宝钢集团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做强做大钢铁产业的同时,加快多元产业和资本投资运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子公司间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实现“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体系,建成布局合理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升宝钢集团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实施意见》中规划,深化改革目标细分为3年目标(2018年)和5年目标(2020年)。

3年目标即为,到2018年,宝钢集团初步具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核心能力;集团公司总部具有完备的分类管控、投资运营、整合协同及服务创新四个方面的功能;积极推进子公司股份制改革,创造条件实现股权多元化,成为市场独立竞争主体;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确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效率明显提高;钢铁主业转型升级和相关多元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

更远的5年目标则为,到2020年,宝钢集团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带动钢铁产业发展,兼具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功能的公司。总部成为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进退有序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平台;子公司成为充满活力的市场独立竞争主体。

《实施意见》对改革的先后顺序也作了相应规划,此番是迈出改革第一步。《实施意见》中提到,集团公司总部先行先试,完善组织架构、调整功能定位;各子公司选择合适的产业单元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建设试点;带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体制机制、制度流程的配套完善。

当然,宝钢集团的深化改革动作并不始于今年。早在2014年2月份,宝钢集团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乐江任组长,时任集团公司总经理何文波任副组长。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后的3月3日,宝钢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小组首次会议召开。徐乐江在会上指出,宝钢能否完成二次创业的目标和任务,取决于深化改革的成功与否。“我们要认识到,在当前的大环境下,宝钢要继续成为国内钢铁行业的旗帜,就必须解决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徐乐江当时指出,解决宝钢的顶层设计问题,要按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方向,考虑改革方案,先做看准的事情。他强调,进一步深化改革,一定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

值得一提的是,宝钢作为国内钢铁行业的龙头,瞄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定位也在意料之中。

2015年11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就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做出“顶层设计” ,将加快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具备条件的央企被认为将成为首批改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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