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及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的通知,上述股东于2019年2月2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解除双方的一致行动人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5月31日,古少明先生、宝信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2016年4月19日,古少明先生、宝信投资、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贤投资”)、吴玉琼女士、古少波先生、古朴先生、古少扬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约定在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等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宝信投资原为古少明先生控股的公司,后古少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了所持有的宝信投资股权,转让后古少明先生不再持有宝信投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截至本公告日,古少明先生、宝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古少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8,356,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8%;通过《宝鹰大股东增持计划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5,06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通过宝贤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5,702,616股(宝贤投资持有公司158,510,535股股份,古少明先生持有宝贤投资41.45%的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因此,古少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总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99,119,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

宝信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44,100,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古少明先生、宝信投资双方经共同协商决定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于2019年2月2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双方作为公司股东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三、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古少明先生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399,119,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宝贤投资、吴玉琼女士、古少波先生、古朴先生、古少扬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10,132,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3%。本次古少明先生与宝信投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签订后,古少明先生与宝信投资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行为不违反《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作承诺的情形。

3、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相关领域
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