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付林涉职务犯罪被羁押近两年,清华大学发《聘用合同延期协议书》
2017年11月份,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付林被羁押期间,其妻子曲女士收到清华大学发给丈夫的《聘用合同延期协议书》以及相关合同,由于协议书需要付林本人签字,曲女士目前已向法院申请将协议书转交给正在看守所的付林。
付林领军的回收“废热”进行供热技术曾经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17年5月,其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公诉至海淀法院,目前案件尚未开庭。日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朱颖心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目前对付林按在职教师对待,随时等他续签合同。而对于案件何时开庭以及付林是否在看守所可以接到相关协议等问题,截至12月29日晚,海淀法院未就此案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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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付林在第11届“清华大学建筑节能学术周”上发言。 资料图片
教授涉罪被羁押 家属收到清华“聘书”
2017年11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付林的妻子曲女士,收到来自清华大学的一份《聘用合同延期协议书》,该《协议书》甲方为“建筑学院”,乙方为“付林”,内容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清华大学与付林签订的某期聘用合同延长至2019年1月31日。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授权单位,乙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人事处备案。”该份协议的落款为“清华大学人事处”。
因涉嫌贪污罪,现年50岁的付林在2016年3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批准逮捕。2017年5月,付林因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起诉,目前羁押在海淀看守所。因此这份《聘用合同延期协议书》被送到了付林妻子曲女士手中。
“这份协议书需要付林本人签字,我也希望能够尽快交到付林手中,目前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但还没有回复。”曲女士说,她开始委托辩护律师转交该协议书,但此后法院表示要清华大学纪委来与法院联系,目前,她将协议交给了学校人事处的工作人员。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联系到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由于对于付林案件学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所以不方便做出任何回应。
▲付林妻子曲女士收到清华大学《聘用合同延期协议书》。 受访者供图
建筑学院副院长:随时等他“续合同”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建筑技术科学系主任朱颖心教授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付林与清华大学的合同在2016年暑期其实已经过期,当时恰好是清华大学正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正常的话需要按照新的人事制度重新申请——比如某位员工是属于教研岗、科研岗或者教学岗,不同岗位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员工在教研、科研以及教学方面的述职,并且递交任务书和相关的业绩,经过考核过关,然后再与学校签新合同。
“所以目前老师们的续聘并不是签一下合同那么简单”,朱颖心教授解释说,由于付林情况特殊,在合同到期前已经被羁押,没办法亲自出面办理这些手续,所以学校与付林的合同只能暂时搁置,“付老师在业务上是没问题的。”朱颖心表示,“等待付林回来后,我们再按照新的人事体制办理续签合同。”据朱教授介绍,目前学院还开着付林主讲的课程,由另一位博士后“代劳”授课,在其他方面,学院仍按照付林为清华在职教师对待。
▲付林被羁押后,其在清华大学的办公桌一直保留着。 记者王巍摄
案情
付林被控贪污、挪用公款两宗罪
2017年5月,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对付林提起公诉。
据指控,付林于2008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负责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利用电厂循环水余热的供热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课题的职务便利,在课题研究实践过程中,通过指使他人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要求课题试验单位购买样机设备等手段,将由清华大学使用北京市财政科研拨款327万元委托加工的七台课题试验样机中的五台,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环能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瑞通公司)名义,出售给课题试验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富龙热力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富龙公司),使环能瑞通公司获利380万元。
案发前,环能瑞通公司以样机设备回收为名,向清华大学退还105万余元,造成科研经费损失220万元。
此外,付林于2011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能源规划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能源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能源所与山西双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双良再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公司)签订、履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过程中,指令双良公司将应付能源所的600万元支付到其妻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华清泰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泰盟公司),其中439万元被华清泰盟公司用于经营。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追访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将做无罪辩护
作为付林的辩护律师,周泽于2017年11月底从曲女士处接到了清华大学聘用合同延期协议书,他认为,该协议书涉及付林的合法权利,而且不涉及案件保密之类的问题,作为辩护人,可以带给付林签字。但看守所要求让法院带去给付林签,法院则表示让清华大学与法院联系,目前这件事应该还在处理过程中,“从司法为民的理念出发,法院应该支持、配合清华大学的工作”。
此外周泽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将在开庭前继续为福林申请取保候审,在开庭后对该案进行无罪辩护。
周泽表示,关于贪污罪的指控,检察院错误地将清华大学应该拨付给课题参与单位用于样机试制、试验的课题经费当成了清华大学应该保有的资金,并错误地将清大学拨付课题经费给课题参与单位试制的试验用样机,当成了清华大学的固定资产;在挪用公款罪的指控方面,检察机关错误地将双良公司根据三方协议应付给华清泰盟公司的钱款,误认为是双良公司根据其与清华能源所的一份作废合同应付清华能源所的合同款。
关于付林是否可以在被羁押期间签署协议,以及该案核实何时开庭两个问题,重案组37号探员向海淀法院发送了采访函,截至29日晚,法院未作回应。
链接
付林发明废热回收技术 曾预测“气荒”
为什么清华大学愿意“等”付林回来再签合同?
从一份2014年6月30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中,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看到,并非院士身份的付林,与其他多名院士联名完成了《关于全面推广工业废(余)热采暖,大幅缓解北方地区冬季雾霾问题的建议》。其中指出,“目前解决供热污染问题的主要途径是‘煤改气’,但因冬季气源普遍短缺和价格昂贵,使得天然气和供热很难推广,并且天然气同样大量排放氮氧化物形成PM2.5”。
是否有其他更加经济和可行的供热途径呢?在该《建议》中同时指出,更好的方式是利用工业废热。
“我国工业废热资源潜力巨大。火力发电燃煤只有40%左右变为电,其余全部变为废热排放掉了……”付林的师弟兼同事、清华同衡规划院下属能源所总工程师张世钢介绍说,从2006年开始,付林领军的团队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技术”,可使热电厂等热源的产热效率提高40%,热网输送能力提高50%以上。
该技术最早于2010年在山西大同率先落地,实证在不增加燃煤量的情况下,使供热能力增加50%;在不破路改造城市供热主干线管网的情况下,使供热面积增加50%。2013年,该项技术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重案组37号探员从国家发明奖推荐书中看到:“院士建议书认为该技术在我国推广,‘可以利用目前热源和管网增加供热面积 11 亿平米,每年可节能约 2000 万吨标煤’。”
▲付林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资料图片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郭利琴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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