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鼓励涉案剧 “不要极度黑化腐败分子”

       2003年,“涉案剧不得上黄金档”,成为电视剧播出的一条铁令,法治题材电视剧遭遇寒冬,此后十多年一蹶不振。22日,“法制题材电视剧创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此次研讨会上,总局监察司司长表示,相关部门希望加大对涉案剧、反腐剧(统称为法制剧)的创作和播出,并阐述了此前涉案剧中的一些问题和将来涉案剧创作中的原则,要求在创作中“不要说腐败分子就坏透了,有些人还是有一些闪光点。”


涉案剧解冻成果:15部剧被批准进入黄金档


       实际上,“涉案剧解禁”的传说由来已久。根据现场梳理,自2014年1月到2015年10月批准进入黄金档的项目共有15个,分别是《走进看守所》(沈阳剑琴文化)、《国家审计》、《经侦在行动之黑金烈》(东阳和谐)、《清网行动》(中国电视总公司)、《赎罪门》(国立常生)、《上线下线》(五星东方)、《守望正义》(金色漫江)、《反恐特战队》(武警政治部)、《特警力量》(南京军区)、《谜砂》(慈文)、《后海不是海》(海宁视点)、《湄公河大案》、《刑警队长》《于无声处》、《穿警服的那些女孩们》(京默)。


       从出品公司来看,大部分涉案剧(法制剧)的公司都是国字头加上新公司,业内市场化的企业几乎很难看见。


       总局监察局局长范玉刚在研讨会上透露,对于法制剧要加大力度创作,争取在19大之前在黄金档播出一批反腐倡廉剧。


反腐剧创作要点:不能过度展示腐败  不能极度黑化腐败分子


       总局监察局局长范玉刚也在研讨会上阐述了有关反腐剧的创作要点,其中包括,1、要反腐,但更要倡廉,不能过度展示腐败,要讴歌廉洁;2、要提高专业性,熟悉公检法与纪委工作内容,不能所有的事情都是“纪委”出头;3、不能过度黑化腐败分子,“干部党员,大多数都好的和比较好的,不要说腐败分子就坏透了,有些人还是有一些闪光点”;4、要注意纪委工作内容中需要保密的地方,一定要保密。


涉案剧由公检法部门审核部分  网络剧被批渲染犯罪过程


       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在研讨会中,再度强调了涉案剧(法制剧)的政治性和专业性,表示目前所有的涉案剧在备案公示阶段和完成片都要由公检法部门来审核,建议制作机构不要踩线,不要越轨,把握好尺度与分寸。


       公安部政治部宣传局副局长孙洁则在研讨会上提出了当下法制剧的创作弊端,包括1、题材扎堆,即目前的法制剧主要集中在刑侦与缉毒;2、部分电视剧简单模仿西方电视剧,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工作纪律不符合公安规范,无中生有地编故事;3、警察形象定位不准,常常正面人物没力度,反面人物反而有情有义,富有人情味,再度重申不能同情犯罪;4、部分电视剧展示和渲染犯罪过程和犯罪情节,暴露作案手段,对社会风气有不良印象。并特意指出,这些问题出现在当下网络剧和栏目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