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电影“红楼”遭盗版 俩被告被判赔偿13万元

      家喻户晓的越剧电影《红楼梦》近日被盗版,享有作品出版、发行权的中国唱片上海公司、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将复制、销售盗版者告上法庭。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方汕头南美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向两原告赔偿各类损失134500元。

  据介绍,此次侵权案原告中唱上海公司、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享有越剧影片《红楼梦》的VCD\DVD出版发行销售权。南美电子公司未经两原告的许可,擅自复制《红楼梦》VCD光盘,上海全福音像经营部擅自销售上述VCD,其行为均侵犯了两原告对《红楼梦》享有的出版、发行权;同时,两被告在侵权光盘上还盗用中唱上海公司的企业名称,侵犯了中唱上海公司的企业名称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南美电子公司以及上海全福音像经营部被判停止侵权,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345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