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持中小成本电影 拨款3亿港元资助拍片

  香港电影发展局于10月2日宣布:在日前获得香港立法会审议通过拨款3亿港元闪出的电影发展基金,从即日起,开始所接受香港电影人的申请。

 

  资助对象:

  据香港电影发展局委员、著名香港导演陈嘉上透露,鉴于近期香港两部拍片成本在1200万港币以下的中小成本制作影片《戏王之王》和《十分爱》的票房业绩不错,证明香港电影业具备优秀人才和良好创意的中小成本电影,如果得到香港特区政府资助,一定会做得更加出色。

  基于上述考量,3亿元电影发展基金的资助对象定义为:制作费不超过1200万港元的中小型制作电影,并且是以比较适合大众口味的商业电影为主体,观众目标群体过分小众的艺术电影不会获得资助。资助金额上限为总制作费用的三成,即一部制作费为1200万港元的电影,最多只能获得360万港元的资助。

  此外,资助电影还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资助的公司指定的导演或监制,其中一方必须是在过去10年中完成过最少2部在香港进行商业性放映的电影,申请资助的公司注册地必须是香港本地,申请资助的电影必须有完整的剧本。

  对于上述限定资助对象的条件设置,香港电影发展局主度苏泽光解释说,要求提出申请资助的导演或监制其中一方必须完成过两部的电影,并非是要扼杀新电影导演的发展空间,而是因为香港电影发展基金设置的目标是为了重振香港电影业,需要设置有经验的电影人才来带领全套电影的制作、销售和宣传推广等环节。香港电影发展基金并非资助实验式的电影试探和创作;资助条件规定了导演或监制中要有一人是资深电影人即可,新晋导演在申请资助时可以找到电影界前辈人士合作,就符合申请资助条件了。

 

  资金运作:

  对于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申请书,将由香港电影发展局下属的基金审核委员会成员和香港电影业界人士共同组成的顾问团进行审核,审核时将考虑这部电影的市场吸引力,是否适合大众商业市场,制作成本和市场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给予资助。

  对于核准资助的影片,香港电影发展局和制作方在条件下资助合同后,按电影局的拍摄进度,分期发放资助金。

  基金投资的电影在商业性后得到分红,将拨归财库,不会再投放到基金中去。香港电影发展局将根据3亿港元电影基金批出的进程,来研究向香港立法会申请下一笔拨款。

 

  深受欢迎:

  香港电影发展局委员、著名香港导演陈嘉上指出,以前香港电影人要拍新片,多数只能去找特定的几位大投资商进行商讨,在得到他们的认可后,才能开机。如今新设立的3亿港元电影基金让香港电影人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只要有了完整剧本,就可以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要求资助。虽然在资助对象上有所规定,要求有一定资历的导演或监制参与新片制作,并且限定不会资助目标观众群体过分小众化的电影,但这些规定都是符合正常商业电影运作方式的,资金不可能去资助必定赔本的电影。

  曾执导过2部电影《忧忧愁愁地走了》和《追踪眼前人》的香港导演崔允信表示:3亿电影资金只资助大众化的商业电影,而不资助小众化的艺术电影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基金始终是一种投资。他还提出,希望顾问团在审核时要有长远眼光,因为在美国好莱坞,有的目光远大的投资者会接受一部拍摄时间长达10年的电影,所以审核人应有长远的目光,还要有延续性的政策,千万不要仅仅着眼于短期的商业回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