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拒绝参加自己担任男主角的影片《茶色生香》的宣传,著名演员富大龙近日被剧组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制片方的损失。记者昨日从《茶色生香》片方获悉,北京仲裁委12月19日作出裁决,判定富大龙违约,并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富大龙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没有接受采访。
据电影《茶色生香》剧组透露,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茶色生香》即将上映,剧组展开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先后跑到武汉、上海、杭州为影片宣传。但影片的男主演富大龙却不履行合同,拒绝参加各种宣传活动,几个月里一直打电话不接,发短信找借口拒绝参加观众见面会、影片首映式等活动。作为今年上海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媒体记者、观众都对富大龙非常感兴趣,他的缺席让剧组感觉很尴尬。
在制片方北京韩露影视公司与富大龙签定的演职人员聘用合同的第五条第三款约定:演员在受聘期及聘用期结束后,均有义务配合、参加甲方为该剧举办的宣传活动,按甲方的安排和要求接受记者采访,参与影迷交流活动,参加指定的节目,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据悉,《茶色生香》是部小成本制作的电影,富大龙是剧组非常看好的演员以及吸引票房的卖点,富大龙的违约行为给投资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据透露,19日北京仲裁委的裁决书指出:“仲裁庭认为,既然本案合同约定富大龙(被申请人)‘有义务配合、参加’北京韩露影视公司(申请人)举办的宣传活动;既然有证据显示富大龙收到制片人韩轶邀请其参加宣传活动时,没有按照本案合同约定参加活动;既然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在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仲裁庭认定富大龙违约并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