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甲》音像制品未能上市 新画面仍未得赔偿

  《满城尽带黄金甲》虽然票房创造了3亿的奇迹,但是音像制品一直没能上市。昨天记者获悉,其原因是已签订合同的飞仕公司单方面违约。更让片方新画面公司恼火的是,2月20日二中院二审就已判定飞仕向新画面支付违约金165万元,但至今没有任何动静。

 

满城尽带黄金甲/The City of Golden Armor(2006) 电影图片 剧照 #66 大图 550X367

更多影片剧照

 

  去年3月,新画面和飞仕签约,将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音像制品版权转让给飞仕,转让费为550万元。飞仕以筹款需要时间,让新画面先交付了母带和DA88音轨带,但此后飞仕突然以母带有所谓质量问题,拒绝付款,并要求解除合同。新画面公司随即将飞仕告上法庭。在长达10个月的法院调查后,一审判定双方解除该合同,并判定飞仕十五日内向新画面支付转让费金额30%的赔偿金165万元。飞仕不服又提出上诉,但2月20日法院终审认定飞仕违约,维持原判。本以为这场纠纷就此结束,不承想,飞仕一直没有动静,新画面不仅在影片收益上吃了大亏,至今也没有得到该有的赔偿。

 

  昨天,新画面副总陈玲娟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从去年3月与飞仕签了转让版权合同到现在,我们一直坚守承诺,没有与任何公司接洽转卖《黄金甲》的版权,到现在早已错过了《黄金甲》版权买卖的最好时期,直接损失无法估量。而现在法院终审既然已经判定飞仕违约,他们就应该履行法院判决。我们无法想象连法院判决都不执行的公司,今后还怎样在这个圈中继续生存,他们这样做是拿自己的诚信和声誉开玩笑,对于影视产业的正常秩序都是一种极大破坏。目前,新画面公司已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办理了强制执行的手续。”

 

  昨天,飞仕方面音像负责人表示:“根本就没有看到判决书,即使如他们所说,是他们胜诉了,我们还打算继续上诉。”不过记者从专业律师处了解到,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飞仕已没有再继续上诉的权利了。如果飞仕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