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蛇传说》海报
“我要回去研究厚黑学,然后卷土重来!”日前,正在韩国参加釜山电影节的《白蛇传说》投资人杨子声称,该片近期频频受到恶意攻击,他打算停掉手头的电影项目,专门研究厚黑学,做一个“打黑英雄”。
业界认为,“恶性竞争”、“偷票房”这些极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如果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将阻碍中国电影的长远发展,害人害己。
伏笔
《画壁》《白蛇传说》同场竞技
9月28日,由杨子出品,李连杰、黄圣依主演,耗资1.8亿的《白蛇传说》在国内公映;第二天,由陈嘉上执导,邓超和孙俪等人主演的《画壁》也与全国观众见面。
其实,同期上映的电影还很多,但巧就巧在《白蛇传说》和《画壁》不仅上映日期只相隔一天,而且都是魔幻题材,都指望能在“十一”长假期间票房大卖,这似乎注定了两者会成为“死敌”。
不过,影片上映之前,《白蛇传说》和《画壁》片方不仅没有表现“敌意”,反而“善意”十足,杨子还当众对媒体表示:“希望这段时间内上映的所有影片都能大卖!我们要一起把中国电影市场这块蛋糕做大。
”
开战
《白蛇传说》遭遇水军攻击
在激烈的竞争面前,“友谊第一”好景不长;尽管《白蛇传说》和《画壁》都在“十一”长假期间票房过亿,但前者很快就受到了网络水军的恶意攻击。
记者发现,部分网友对《白蛇传说》的“评价”确实言辞过激,明显不是客观公正的评价,比如将其称之为“史上第一大烂片”、还说“看了不到三分钟就想吐”。
杨子表示,他并不是不能接受批评,而是不能容忍这种恶意攻击:“你比如,说《白蛇》的特效还不够好,感情铺垫还有欠缺,这是客观批评,我可以接受。但你说《白蛇》是史上第一大烂片,那就是别有用心。”
杨子认为,这些故意骂《白蛇传说》的,不是普通观众,而是网络水军:“都是些只有十几个粉丝的,未被网站认证的水军,这些人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操纵了,故意来制造混乱。”
《画壁》一方暂不接招
网络水军不可能大规模自发地去攻击《白蛇传说》,应该是“受人指使”,那么到底是受谁的指使?《画壁》片方成重点怀疑对象,甚至有传言称,最恶毒的评论来自《画壁》的宣传负责人。
杨子称,他已经查出某专门恶意爆料的网友是一家电影公司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恶意抹黑包括《白蛇传说》在内的多部电影。“这种小人应该受到严惩,如果是公司行为,公司也要受到严惩。”杨子说,等他从釜山回来,要和电影界各位业内人士一起讨论出解决方法。
截至目前,《画壁》片方暂时还未就此事给出任何公开回应,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大家应关注电影本身,而不是打口水战。
进展
一气之下,杨子表示他将暂停工作,专门研究“厚黑学”。据称其已停掉了所有未建组的电影项目,而已经建组的电影项目《霹雳神探》、《在路上》和《白蛇2》,视情况或将搁置。
而杨子研究“厚黑学”的目的,是要做一个“打黑英雄”。“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不是要使用这种龌龊的手段,是要治他们,在拍下一部电影之前,解决掉(抹黑)这个问题。”
不过杨子公司的一位员工却向记者透露,暂时还没有收到明确通知哪个电影项目被搁置,“我估计老板也是说气话。”
追溯
花钱泼“黑水” 恶性竞争频现
不少国产电影,本来制作质量一般,但往往在网络上被吹得天花乱坠、完美无缺,这都是网络水军的“功劳”。
据记者了解,一些影片的片方为了忽悠观众进影院,花钱雇用网络水军上网对某部即将上映或正在上映的片子进行“夸奖”;或者针对该片挑起一个话题,让网络水军“跟帖”进行操作。
这种宣传方式走至极端,就演变成不但夸奖自己,还得贬损同档期竞争对手。早在2006年,张艺谋执导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在国内公映时,就与另一部影片《伤城》的片方打得不可开交。当时的网络水军还没有大规模兴起,双方的片方负责人直接互骂。
而到了最近两年,网络水军成了恶性竞争的帮凶,故意抹黑成为常规手段,逐渐升级为更可恶的“黑水组织”。
今年《关云长》在国内公映时,其片方就曾公开宣称受到了网络黑水组织攻击,要调查取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结果是不了了之。随后,《战国》、《兔侠传奇》等片也都表示受到了网络水军的攻击,但也都没能查出个所以然来。
直到《白蛇传说》和《画壁》的上映,“恶性竞争”的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热点。
业界
将阻碍中国电影长远发展
由于网络评价难以取证——毕竟任何一名观众都有对某部影片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恶性竞争”中的“故意抹黑”往往让相关受害者束手无策。
多名业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恶性竞争”、“偷票房”等极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如果长时间得不到制止,从长远看将对中国电影造成严重伤害。
“今天你故意抹黑了别人,明天别人也可能故意抹黑你;今天你偷了别人的票房,沾沾自喜,说不定有一天,你也被别人偷了票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影投资人士表示,“长期这样下去,中国电影还谈什么产业?一旦大家对这个行业失去信心、观众对国产电影失去信心,我们会被好莱坞电影直接吃掉。”
律师
“恶性竞争”将带来法律责任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恶性竞争,跑到网络上故意抹黑,相关当事人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今年1月,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对互联网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或者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等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