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枪击案:是法律的悲剧不是电影的悲剧


《蝙蝠侠前传3:黑暗骑士崛起》美版海报

 

      24岁美国青年詹姆斯·福尔摩斯在丹佛放映《蝙蝠侠前传3》时,在影院里朝观众开枪,打死12人,伤50人(注:不是首映,是当地较早的场次)。这不仅在美国是一场令人震惊的悲剧,在全球范围内也引发讨论。

 

      由于杀手迷恋该片中的角色,有模仿该角色的迹象,故有人认为这是电影把人带坏了。这种观点有失偏颇,一则杀手尚未看过这部新片,若要说模仿,他是在模仿之前希斯·莱杰扮演的人物;其次,电影里常有十恶不赦的坏人,若要防止有人模仿,那么除了励志片几乎所有影片都必须禁止。事实上,心智健全的人都能区分电影世界和现实世界,知道哪些行为是可以学的,哪些是碰不得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杀手模仿莱杰扮演的人物,跟儿童看了《哈利·波特》骑一把扫帚从高楼上跳下去是同一性质,错把幻象当现实。这样的人是病人,是疯子,但前者伤害无辜,因此更恶劣。

 

      每个地方都有疯狂变态的人,当他们尚未犯法时你不能把他们关起来,但美国的枪支管理把这对矛盾放大了,恶化了。更不幸的是,明知问题,但美国的制度无法解决。在别国看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在美国被政治障眼了。美国政治中最大的两个议题一是枪支,一是堕胎,基本上是两派观点各占一半人群,故永不可能得到解决。

 

      公民可以拥有枪支,这是美国建国时写进宪法的,是很多美国人认为属于公民的神圣权力。对于此,不仅一般中国人难以理解,连主张限制枪支的美国人也往往不解,他们觉得打猎用不上那些杀伤力极强的枪支。殊不知,反对限制枪支的民众,把拥有枪支当作限制政府权力的一种手段,是为捍卫公民权力留下一条后路。美国极右派有自己的民兵,有枪支弹药,而且经常发表反政府的言论。但只要没有具体行动,那些都不算犯法。

 

      美国纪录片影人迈克尔·摩尔曾经拍过一部影响深远的影片,叫做《科伦拜恩的保龄》,讲述当年该地学校发生枪击事件,以及后来各界要求限制枪支的呼声。但他政治倾向太明显,用冷嘲热讽的方式,不易说服反对派。事实上,美国不少中学生上学是带枪的,这类悲剧难以从根子上杜绝。你可以说这是美国人为他们的自由付出的代价。

 

      但美国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超过了拥有枪支权力的保护,因此,这次的悲剧对于《蝙蝠侠前传3》不会有本质的伤害。在美国,拍电影属于言论表达的一种。1981年,疯狂粉丝约翰·辛克利因为迷恋明星朱迪·福斯特,而去枪杀里根总统,子弹幸好没有打中致命部位,但也造成里根的新闻官残疾。辛克利的行为明显是模仿福斯特参演的影片《出租车司机》,但这并没影响该片的影史地位,也没影响福斯特的从影生涯。

 

美国人需要检讨的,是他们的枪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