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韩国导演安兵基指导的惊悚片《笔仙3》即将于7月4日上映,日前该片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两张法院的送达回执,证实《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诉《笔仙惊魂3》侵权。该案已经于6月1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开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惊悚片《笔仙》系列与
《笔仙惊魂》的侵权争议由来已久。早在2012年安兵基指导的
《笔仙》上映之前,《笔仙惊魂》就抢在其之前上映,借势《笔仙》的知名度与宣传营销力度,取得了2000多万的票房成绩。此举在当时被业内人士称做“寄生营销”,指《笔仙惊魂》通过“寄生”于更具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的《笔仙》来达到营销目的,抢占市场份额。《笔仙惊魂》的寄生营销在当时也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的谴责,而《笔仙》片方出于不想为对方炒作的心理并未积极应对此时。
时隔两年之后,安兵基导演的《笔仙3》已经进入后期制作阶段,而《笔仙惊魂》出品方有一次抢在《笔仙》系列上映之前推出了
《笔仙惊魂3》,而《笔仙惊魂》系列并没有第二部,也就是说其出品方在《笔仙惊魂》之后直接推出了
《笔仙惊魂3》。
对于这场又一次的疑似“寄生营销”,《笔仙》系列的出品方选择了诉诸法律手段。其代理律师高律师表示,
《笔仙3》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诉《笔仙惊魂3》侵权,已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高律师表示,“
《笔仙3》的起诉,是对《笔仙惊魂》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强烈谴责,以为权作为第一目的。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够消除之前不正当竞争引起的恶劣影响,同时也会像被告提出相应金额的索赔请求。”高律师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文,被告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借用《笔仙》这个品牌,对大众进行混淆误认,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