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真的要放权了? 拿不拿龙标由地方主管部门决定?

  文化产业领域首部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评论称,《电影产业促进法》最大的意义,就是法律本身了,它把过去电影行业的很多规范法律化了。


  娱乐资本论注意到,电影产业促进法提到的审查下放,意味着备案和龙标的全面“地方化”,那么问题来了,未来地方审查将如何操作,是会收紧还是放宽?


  另外,行业人士对于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最大的期望就是能盼来电影分级制的到来,但是虽然业内呼吁了很多年,最终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仍然没有任何电影分级制的规定。


改变1:

简化审查流程 影片上映只需通两关


  电影产业促进法取消了电影单片许可制、摄制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只保留了备案和公映许可证两道审查。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三条:


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其实早在2006年广电总局发布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中,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属地审查的部分:


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广电部门),经申请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成立电影审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制片单位摄制的部分电影片的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属地审查)。


  可以看出监管下放是一个长期的趋势,清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厚哲律师告诉娱乐资本论,对于剧本阶段的备案下放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的过程。


  一位制片人表示,备案的具体操作流程,现在是第一出品方在公司所在地备案,不涉及到敏感题材一般只需提交一千字的故事大纲。不过,如果涉及重大题材或者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等方面题材的,还是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影剧本报送审查。比如《湄公河行动》这种题材涉及到国家外交审查起来就比较复杂。


  而电影单片许可证、电影摄制单位许可等之前拍摄前需要申请的行政审批项目这次也一并取消,不过郑厚哲指出,笼统而言对于一般题材电影备案审查就大致相当于单片许可证,只是把之前可有可无的许可证取消了。


  备案的下放,意味着接下来在地方备案的影片会越来越多。就目前来看,在北京备案的电影依然是最多的,可能会需要比较长的排队时间,作为成熟的地方审查部门,北京的流程会比较多,审的比较严,比较细。


改变2:

 “龙标”要下放地方 中央要放权?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七条 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送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


  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颁发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产业促进法这样的表述,是否意味着申请龙标,地方广电局就有拍板权了呢?郑厚哲律师表示,对于地方备案的电影原则上确实是这样的。但在程序上,应该还是要制片单位持审查材料,到广电总局领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对于龙标的“全面地方化”,郑厚哲预测,未来有可能产生两种情况,一是地方为了提升本地区的电影制作水平,培育本地的文化市场,可能会在审查尺度上有所放宽,引导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电影市场环境。


  但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地方上出于行政风险的考虑,审查尺度比广电总局还严。因为电影作为大众消费品,上映后很容易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相应的审片人员,必然会承担很大的压力,“原本立法的目的可能真的是出于行业的发展,但在具体执行时,要看市场和行政的力量谁更大了。”


  已经试点的例子,多位采访对方提到了去年12月上映的影片《老炮儿》,这部影片出现了很多吸烟和爆粗口的镜头,在审查上都突破了传统边界。郑厚哲认为,这部影片很可能是地方审查。从立项地就是审查地推测,老炮儿的的立项地在第一出品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所以这部影片的审查应该是在浙江完成的,“有可能因为审查地是浙江,才出现了这种尺度突破以往的情况。”


电影《长江图》

  有关审查的下放以及具体实施,《长江图》制片人王彧一直在密切关注。


  据他所知,审查现在确实可以各个地方的广电局完成,而所谓的地方最终审查,目前也有在执行,但是实际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好多片子,地方上没法判断,做出最终审查决定,最后还是要提交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尤其是涉公检法、部队、宗教、历史题材、这些题材。他透露,之前接触过的北京市广电局,已经算是处理电影审查比较多有经验的地方部门了,但对具体的细节依然拿捏不准。


  在他看来,审查是否下放地方并没有那么重要,具体的可遵循的细化审查标准和程序才是最重要的。


  促进法确实也提出要公布审查标准,“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法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呼唤多年的分级制依然遥遥无期。


  虽然通过的电影促进法对审查制度做出了很多完善,但对于外界长期呼吁的分级制度,目前来看并没有提到,促进法的正文并没有为分级制留下任何可能性的迹象。


  王彧依然认为分级制是最科学的审查方式, “比如《老炮儿》的审查如果有分级就简单了,因为成年世界里本来就有脏话。这是无法消除的。”王彧记得,在《长江图》地方路演时,有家长带着十几岁的孩子来看,他当时就上前解释这个影片不太适合小孩子看,除了他可能看不懂,其中还有部分少儿不宜的性爱镜头。“但我认为不应该是电影工作者去做。而是本身电影就应该有这种提醒。”而在电影分级制成熟的国家,无论是互联网购票,还是影院检票,都有很多有关提醒,对于分级的实施,就像是十八岁之下不允许卖香烟或者去酒吧一样,形成了约定俗成的遵守文化,很少有人会去跨越。


  为何分级制度迟迟没有出现,王彧的理解是,因为电影涉及到广电部门和宣传部门,可能会有比较多的标准和界定,所以很难统一,“但全世界这么多年通行并证明是可信的分级制,理应成为我们的参照。”


  对于未来,王彧还是比较乐观的,他觉得电影促进法至少迈出了第一步,但对电影产业还需要更多细化和深入的法律出台。比如对影院放映亮度等的规定,比如对审查。 


  曾参与立法的清华大学教授尹鸿曾经表示过相似的观点,电影立法其实经历了几个阶段。最早广义上的电影法,涉及到审查、管理、市场准入等诸多内容,但将这些内容通通装入一部法律当中,时机可能还不是特别成熟,之后改为电影产业的促进法,更多强调怎么帮助电影产业的发展,所以对于有些内容可能就不太会涉及。这意味着,有关于分级制的可能性将在接下来更加细化的审查法中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