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七拿出了法律鉴定书证明没抄袭 被网友攻击抄袭 为何还有底气?



  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票房已经过了5亿,但是原著者唐七公子却陷入到网友的讨伐声中。

 

  8月9日,在微博上大家都在为四川九寨沟地震祈祷祝福的时候,唐七发了一篇微博再次将网络上的声讨推向高潮。唐七在微博中以一个四川人的身份希望灾难赶紧过去,另一方面拿出了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著作权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份鉴定书的最终结果是:文学作品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债》,其故事梗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发展不同,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


 

  这条微博不仅@了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还@了王军律师和编剧余飞,因为后两者都为唐七出具了不构成抄袭的证明。

 

  唐七在微博中还发表了一个“唯一一条维权之路:是自己‘告’自己”的声明,在声明中称:在几个月中,我完成了自己“告”自己的实质程序:以司法裁判的的判定标准,请第三方鉴定和评析究竟抄了没有。如果法院允许,我是想起诉自己一次的,依靠司法裁判,还我清白。

 

  对于网友声讨自己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小说抄袭了同为网文的《桃花债》,唐七无比委屈。然后这依然改变不了网友对其的声讨,网友甚至还自制了一个《三生三世》与《桃花债》的对比,网友称之为“调色盘”。


 

  一方面是网友们声势浩大的对于抄袭的谴责和声讨,一方面又是唐七底气十足的邀请专业的司法鉴定团队、律师团队以及编剧来进行鉴定自己并没有抄袭。到底真相是什么?双方的分歧出现在哪里?

 

一场自己“告”自己的自我诉讼

 

  8月4日,唐七在东三环的一家咖啡厅里接受了腾讯娱乐的采访,在这次采访中,唐七称她一直饱受被指责“抄袭”《桃花债》的痛苦之中,甚至在2015年网上出现两篇小说对比的“调色盘”出来,都不敢看。这两年一直沉浸在学习与创作之中,基本不上网。

 

  而之所以会在今年跳出来说这件事情,是今年3月份一个朋友打电话跟她说事情已经非常严重了,必须要出来说一下了。

 

  而王军律师团队的白小莉顾问介绍说,唐七最初找到他们时,希望他们能从法律角度对《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进行一下对比。此前王军律师团队做过琼瑶诉于正抄袭案琼瑶方的代理律师,在业界积累了一定的口碑,所以对此比较谨慎。


  网络上对于唐七抄袭的言论沸沸扬扬,从保护团队品牌的角度出发,王军律师团队并没有一口答应这件事。而是向唐七强调了律师在作品比对方面要有一个客观中立的态度,同时在团队对两部作品进行研读并有了基本的法律判断之后,才决定接受委托。

 

  在作品比对过程中,王军律师团队首先对抄袭的概念、判定方法和标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及到抄袭认定的案例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同时基于之前在作品比对方面所积累的实战经验,对两部作品进行了反复的阅读、研究、梳理、比对,对两部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作品元素等进行了详细多维度的分析。经过几个月的比对工作,最终形成了一份法律意见书,认定《三生三世》并没有抄袭《桃花债》。

 

  而至于编剧余飞为何参与到这次的鉴定中来,是因为唐七委托了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而余飞是该机构聘请的著作权鉴定专家,而余飞与唐七之间并没有委托关系。巧合的是,余飞前段时间昂刚鉴定完《热血长安》抄袭《张公案》一事,而《张公案》就是大风刮过的作品。余飞在微博中一再声明,对于此次参与到鉴定中来是达成自己的愿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抄袭比对鉴定标准和方法——而这一套体系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之上,我不会拿这件事情开玩笑的。其他因素于我而言只是浮云,我不在乎。”


  之所以此次大动干戈的找到三家专业团队来进行鉴定、出具意见,是因为没有人告她,正如唐七所说,这是一场自己“告”自己的诉讼。白小莉也说,对于唐七而言,鉴定结论和法律意见是她目前唯一能用来自证清白的手段。一直以来的抄袭言论对她本人造成很大的困扰,多年来一直默默忍受侮辱骚扰和谩骂,但是由于并没有人告她抄袭,所以她也无处申明清白。唐七自己也说希望有人将她告上法庭,让法庭判一判她到底有没有抄。

 

  网络舆论有时候是很可怕的,唐七很勇敢,敢于证明自己,为了自己的作品,她敢于对诋毁她说她抄袭的说不。谣言止于智者,希望社会公众都能够独立、理智、清醒的判断,尊重他人权利,谨慎自我言行。


专业团队的判断

 

  按照白小莉的解释,其实“抄袭”这个词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并不存在,法律上用的词是“剽窃”,但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根据国家版权局的有关答复,在著作权法的维度上,抄袭和剽窃是等同使用的概念。

 

  如何判定“抄袭”?目前,世界普遍公认的著作权侵权判定方法为“接触加实质性相似”,我国也基本确立了这一标准和原则。

 

  而如何判定“实质性相似”?我国法律其实已经有了很多标准和原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保护表达而非思想,举个例子,《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都是写神仙之间的爱情,但是并不能因为这个来判定抄袭。另外,像题材主线、作品构思、语言风格这些抽象的元素,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而在王军律师团队的调色盘法律分析意见书中,也对文学作品中有关思想和表达部分进行了一个区分。

 

   在王军律师团队作品对比法律意见书中,律师团队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从内容、故事情节、核心故事梳理等方面进行了对比发行并不符合法律对“抄袭”的定义。

 

  另外,对于网友认为抄袭痕迹明显的“历劫”、“仙人、凡人多重身份经历的设计”等,王军律师团队认为这些都属于思想范畴,不属于表达的范畴。而两部作品中都涉及到的“诛仙台”、“元神”等内容,律师团队认为这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予以保护的独创内容,更倾向于一种概念性创设,应列入思想范畴。

 

  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书中,该机构从故事梗概、作品类型、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情节对比、作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对比,最后得出结论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抄袭。


   而编剧余飞在微博中称:在对比文本的一个半月内,我提炼出了两本书中15组人物关系、454个情节点和信息点、84条逻辑链、2条故事主线,然后通过我自己提出的“乱序原理”、“逻辑链原理”和“归纳适用原理”进行逐点、逐条比对,最终得出不构成抄袭的结论。

 

抄袭案子这么多,

维权变难了还是变容易了?

 

  虽然唐七请了专业的团队对《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否抄袭了《桃花债》进行了鉴定,但是很多书粉依旧不买账。

 

  大风依旧的书粉称唐七抄袭的很聪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袭了《桃花债》的故事大纲,但是从其他作品抄了很多故事情节,几本书拼凑起来,从法律方面根本无法追求其责任。

 

  其实有关抄袭的案件越来越多,特别涉及到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案件基本成了所有著作权案件中的大头。

 

  这几年比较出名的例如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件,《锦绣未央》抄袭《庶女有毒》案件等案件。


  随着我国影视发展越来越快,对于作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类案件的维权力度是加大了还是降低了?

 

  一位从业律师称其实这几年著作权的维权难度其实是降低的,一方面大家的维权意识在增强,很多人愿意站出来讲,使得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在增强。另一方面,法官的审判水平也在提高,使得整个法律环境在变好。

 

  对此,一位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官称,现在我国出台了跟著作权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法院内部也有很多法律政策使得法官在审判著作权案时容易形成相对统一的内心确认,审判这类案件时逐渐有统一的审判标准。

 

  而对于唐七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否抄袭了大风刮过的《桃花债》?网友们操碎了心,但是大风刮过却没有参与到争辩之中。

 

  在2015年6月,《桃花债》的作者大风刮过在网络上发了一篇《关于某事,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说起……》的声明,在声明中说到“我其实一点都不想和某个名字,某篇文扯上任何关系”,另外,大风刮过也承认:“某篇现在风口浪尖上的文章,其实我个人觉得,没抄多少,就是用了点句子,有点套写,拼了几个人名,然后还有那个结尾。故事架构和背景体系,都跟我的文章差别很大。”

 

  但是让大风刮过一直耿耿于怀的是:“我当时没明白过来,抄完之后还公开说致敬,去别人文下刷小广告,在一个耽美论坛里不断发帖推荐自己的言情,谎称这篇言情是其他作者批马甲写的,编辑来找我给她写推荐,她通过我认识的作者大大不断要加我的联系方式,乃至她编辑把图书图片发到我办公室……”

 

  对于创作者而言,是否抄袭,法律上有一套标准,但是真正让当事人在意的也许并不是法律上的判定,而是对方做事的方法与态度吧。而这也许也是网友们为此操碎了心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