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爱情公寓》版权的“口水战”就此开打。
昨日,联凡相关负责人接受新浪娱乐采访时就声明中的几点内容进行了解释。
1、电影临上映才选择发布声明并非蹭热度。
联凡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凡是一家台湾公司,7月份才知道《爱情公寓》这部电影即将上映的消息。而联凡收集证据,寄送律师函都需要花费一定时间。给出品方、发行方的律师函上周五才全部寄送完。
2、联凡虽然授予高格影视《爱情公寓》后续开发权,但仍享有主要出品人权益。
高格影视昨日公布的相关文件显示,从2011年2月11日起,联凡已经将《爱情公寓》后续开发权授权给高格影视了。
联凡方面回应:当时签署的文件有两份,一份是授权,另外一份文件则表明联凡依然享有主要出品人权益,并且有最终决定权。
3、关于影视剧版《爱情公寓》版权,联凡曾两次起诉高格影视,一次撤诉,一次败诉。
联凡方面回应第一次撤诉是因为没有办法再掌握律师事务所,撤诉后换了律所继续诉讼。
第二次诉讼,诉讼请求是保障联凡主出品人权益,否则就中止对高格影视的授权。但法院认为将联凡老板林东庆的名字加上字幕上,就是实现主要出品人权益了,联凡方面无法接受。他们认为,按照交易习惯,主出品人应该拥有5%到10%的版权收益。
联凡相关负责人还提到,到剧版《爱情公寓》第三、第四季的时候,联凡希望高格影视有更多原创的内容,这件事情也是双方在版权上谈不拢的原因之一。
最后,联凡方面再次强调,他们现在的诉求为:在有版权争议的情况下,希望电影《爱情公寓》不要上映。而联凡和高格影视后续是否开发这个电影,需要双方详谈。
电影《新次元冒险家》在百度百科的信息
随着版权纠纷的爆发,有网友发现,电影《爱情公寓》疑似原名为《新次元冒险家》,有可能是片方出于票房上的考虑,将片名贴上了《爱情公寓》这个IP。这也与联凡方面强调的,“高格影视一直未告知电影《爱情公寓》项目启动的消息”的说法吻合。
2017年曝光的《新次元冒险家》片场照
电影《爱情公寓》剧照
2017年8月,有媒体拍到陈赫、娄艺潇等人在剧组拍戏的照片。当时,多家媒体报道称,影片并传言中的电影版《爱情公寓》,而是一部名为《新次元冒险家》的电影。然而从当时的片场照看,陈赫等演员的角色造型与《爱情公寓》发布的剧照基本一致,应该是同一部电影。
今日,电影《爱情公寓》向全国院线发出提示公告,提醒影院该片含片尾彩蛋,不要提早开灯,并建议影厅音量开到7.0以上。上映事宜似未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