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演员、47岁的潘丽丽去年10月在“首尔电视节”夺得视后殊荣,去年8月就与在梨山经营农场的前夫离婚,事因她曾把前夫两度捉奸、因此愤而结束18年婚姻。双方协议前夫每月付给1对儿女教育、生活费约1万多元,但近来梨山收成欠佳,前夫已积欠3个月未付,另外上周六前夫探望儿子,却利用儿子欺骗朋友,她愤怒地说:“他没钱没关系,但他利用儿子骗人,我以后不会再让他见小孩。”
潘丽丽去年赴梨山2度抓奸,与结婚已18年的前夫杨瑞义划清界线,离婚后前夫每月付给儿女共1万元生活费,注册等其他费用则凭收据给付,平均每月1万多元,但最近经济不景气,梨山观光客锐减,加上收成不佳,日前已积欠儿女教育费近4万元台币(折合人民币7880元),不过她不打算跟他讨:“他跟儿子说等4、5月蒜苗收成就会汇钱,但儿子女儿注册不能等,我就先付了。”
让潘丽丽气愤的是,为让儿女拥有父爱,她希望前夫能常到台北看小孩,但前夫无心,短则1个月、有时长达3个月不曾探望小孩,前天好不容易到台北探望儿子,她避开让他们共享天伦,不料前夫原本答应陪儿子打篮球,但回家不到1天,隔天跟儿子说要回梨山,却又在儿子面前跟朋友说:“要陪儿子打球,不能回去。”
她不开心说:“他还是这样一直骗人,利用小孩当挡箭牌,以后要怎么教小孩?连我儿子都感觉到他没有心,我也不会让他再见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