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从咖啡馆中走出
周杰车内打电话
周杰驾驶车牌尾号当天恰好为“3”,属于限行号码
日前笔者在朝阳区丽都广场偶遇演员周杰,他正从某咖啡店走出,身着白色衬衫的周杰看似十分随意,随后,笔者发现周杰不仅驾驶了新的奔驰坐骑,而且还无视限行交规,公然驾车上路。
无视交通法规:闯限行、开车打电话
当日,周杰一人东张西望了几次后,快步走向一辆奔驰ML350旁边,开门、上车,扬长而去。据悉,该车与去年周杰车祸事件中的奔驰SUV售价均在百万以上。笔者随即驾车跟了上去,发现周杰一手握方向盘,另一只手拿免提模式的手机通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机电话,一经查获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的处罚。
随后,笔者发现周杰违反交规的行为不仅如此,周杰此辆ML350车牌尾号为“3”。而当天北京的限行号码正是3和8,由于丽都广场位于东四环外五环内,根据规定,自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限行区域为北京市五环以内(不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7时至晚20时。
周杰驾车撞人案曾引发轰动
2009年6月2日凌晨,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一辆无牌奔驰与一辆出租车相撞,3人受伤。伤者和多名目击者称,奔驰司机为演员周杰。后有报道指出,周杰是因怕被查出醉驾而“逃逸”。后来,此案经过多方辗转交涉,最终双方庭下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