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 资料照片 CFP供图 |
涉嫌贪污的香港无线电视
陈志云涉嫌未获无线批准,分别于去年7月为某品牌澳门新店开幕时进行剪彩,收取思潮广告1.5万港元酬劳;同年12月31日出席“奥海城2010除夕倒数”表演时,收取思潮广告11.2万港元。
另一项控罪则指陈志云和丛培昆称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五名花旦,于今年2月出席“志云‘情人节’首选记者会”,是为其新书提供“友情支持”,但两人涉嫌隐瞒了上述活动是思潮出版社(丛培昆是该出版社董事)获商业机构赞助30万港元后才安排的,思潮出版社还向对方承诺将邀请该五名花旦出席。
据无线内部人士透露,陈志云涉嫌贪污被起诉后,无线集团总经理李宝安以电邮及口头形式下令全体艺员“封口”。法律界人士表示,有关指控会否入罪,5名花旦的证供很重要。律师分析,陈志云如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14年。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