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涉贪案第二日审讯 律师首度出招

陈志云涉贪案第二日审讯 律师首度出招
陈志云涉贪案第二日。

 (文/小易) 据香港无线报道 陈志云被指2009年底参与奥海城倒数活动后向无线隐瞒自己获得赞助商11.2万元,赞助商代表昨被辩方盘问时,声称活动完毕后曾接过无线代思潮追讨赞助费的电话,因而相信无线对陈志云收酬劳出骚一直知情,但控方质疑来电者的真正身分。

来电者自称会计部职员

负责管理奥海城的信和集团,其商场推广经理区国恒昨接受盘问时透露,相信无线知悉陈志云在该活动中收取报酬。他解释,活动完结后,约于2010年1月接到一个自称是无线会计部女职员的人来电,问他“畀思潮16万条数找咗未?”,他指当时对此亦感愕然,因不明白无线为何会替思潮追数,遂反问对方“点解你会知呢条数?”,但对方没有回答,由于已付款,他答了对方后便挂线。控方一度反对区国恒详述有关“神秘电话”的内容,指致电一方是否真是无线员工成疑,在无法确认对方身分下不能推论无线得悉陈志云收费,但最后反对无效。

称制作部无反对节目构思

区国恒亦供称,公司跟无线签下130万元赞助合约后,他们才构思“志云饭局”环节,在陈志云及黎耀祥同意出席后,便将构思向无线制作部反映,制作部表示没有问题,区亦有向监制林嘉颖及撰稿的邓炜鹏表示陈与黎会出席。

区在辩方盘问时同意,当时两人不单没有反对或认为程序上有不妥,还协助制作该环节。

被告陈志云昨日在3号风球下出庭应讯,好友王喜风雨不改陪伴以示支持。

陈志云靠艺人免6万场租

无线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串谋欺诈的“志云饭局”法庭版,昨日继续上演,51岁的陈志云被指去年在奥海城举行新书发布会,“拍膊头”邀得佘诗曼、杨怡、杨思琦友情客串到场支持,控方证人奥海城推广经理昨承认,若没有指定艺人出席撑场,或会向主办的思潮集团收取6.4万元场租。

信和商场推广经理区国恒昨日供称,思潮于2009年联络其公司,要求在奥海城为陈志云举行新书发布会,公司认为若可邀请艺人出席发布会,可收宣传之效,藉以替商户吸引人流,认为可以合作,遂与思潮商讨细节。

奥海城3万买无线时段宣传

区国恒指发布会定于去年2月7日举行,之前两天会举办慈善义卖,思潮初步同意会确保陈志云,歌手古巨基、容祖儿、龚柯允,艺员黎耀祥、邓健泓出席发布会,但最终将指定出席嘉宾改为陈志云、黎耀祥、佘诗曼、杨怡及杨思琦,而奥海城则会用3万元向无线购买《东张西望》、《娱乐头条》等节目时段,邀请他们到场采访作宣传。

控方向区国恒问及,若没有艺人出席发布会,奥海城会否跟思潮合作,他回应指不排除仍会跟思潮合作,但因商场涉及场租、行政费等成本,单是场租便要6.4万元,届时或会向思潮收取部分或全数租场费用。

另一方面,区国恒透露,奥海城与无线合办除夕倒数活动已有多年,2007及08年底奥海城分别自掏腰包聘请艺人陈豪、廖碧儿及杨怡出席活动,由于3人均是无线的经理人合约艺人,聘请他们出席活动必须透过无线或无线指定经理人;相反黎耀祥当时只是普通合约艺人,毋须透过指定经理人接洽他。

商场经理:接洽陈毋须经无线

区国恒亦同意陈志云并非无线旗下合约艺人,是无线高级行政人员,所以清楚知道若要接洽陈志云出席活动,毋须透过无线接洽,而是透过陈志云爱将丛培昆的公司思潮接洽。

控方昨日亦传召玛贝尔钻饰有限公司传讯总监杨美宝作供,她透露09年底透过奥海城职员介绍,得悉思潮正替陈志云筹备新书推广,并会举行新书发布会,由于玛贝尔有兴趣成为赞助商,但对思潮与陈之间的关系不认识,她曾要求思潮提供资料,思潮遂出示一张陈志云的授权书,显示思潮获陈授权接工作。

思潮出示授权书 替陈接工作

杨美宝亦承认30万元赞助费并非纯粹艺人出席活动的酬劳,她指思潮跟其公司合作,除了确保指定的两名艺人佘诗曼及杨怡出席发布会外,亦会确保陈志云的新书内有10页的玛贝尔钻饰介绍,以及在新书上印有其公司标志,陈亦要到其中一间分店拍摄推广其产品的短片。

案件今日继续,控方将开始传召思潮的前任及现任员工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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