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等3人被控串谋诈骗及贪污案进入第九天聆讯。
(文/香港站)7月6日,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被控串谋诈骗及贪污案,第9天在区域法院审讯。控方传召前无线非戏剧组总监何丽全出庭作证。一直和陈志云关系不错的何丽全表示,陈志云主持逾150集《志云饭局》,本来有权向无线收取酬金,但陈志云并没有这样做,又指陈永孙在无线尽忠职守,认为他会维护公司利益。此外,陈志云昨日透过代表律师向法庭表示反对方逸华及梁乃鹏作供,理由是两人的书面供词根本与本案控罪完全无关,而最终结果法官留待控辩双方商讨再作定夺。据悉,控方暂时打算再传召28位证人出庭作供,而较注目的“视帝”黎耀祥估计最快于7月7日出庭作证。
陈志云被指主持节目无收酬金
陈志云涉贪案今日继续审讯,控方原打算传召前无线副董事总经理陈祯祥、无线董事总经理方逸华(六婶)及执行副主席梁乃鹏出庭,但陈、梁分别在本月12日及17日才能返港,故被安排在7月17日出庭。今天改由陈志云秘书杨慧中及无线非戏剧组总监何丽全出庭。控方读出何丽全早前于廉署作供供词,指他曾签署一份会计文件,提及无线不会支付陈志云及黎耀祥出席09年奥海城倒数活动的薪酬。辨方律师问何丽全,会计文件写明,陈志云以嘉宾身分出席活动,是否等于他以非无线员工出席?何丽全回应:“要视乎陈志云被哪方邀请,若是无线指派便属于公司职员身份。而他可同时以公司职员及嘉宾身分出席。”辩方律师又问何丽全,假如有广告客户找陈志云主持《志云饭局》,无线会如何收费?何丽全回答称,无线会收播出费,但陈志云签的是行政人员合约,公司不会为陈志云收额外酬劳,但假如陈志云申报并获公司批准,陈志云可透过经理人收取酬劳。此外,何丽全又表示,陈志云为无线主持逾150集《志云饭局》,是有权收钱的,但他从未收取报酬。
何丽全称陈永孙一直尽忠职守
何丽全接受另一被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代表律师盘问时,同意陈永孙在无线工作30年,一直尽忠职守,是为无线赚最多钱的人,认为他会维护公司利益。何丽全说,2009年无线为了节流,有意停办《翡翠歌星贺台庆》一年,陈永孙当时表示会找到赞助商,会议记录中列明节目成本是450万,预期利润200万。
陈志云反对方逸华梁乃鹏作供
陈志云昨日透过代表律师向法庭表示反对方逸华及梁乃鹏作供,理由是两人的书面供词,内容提及无线为公营机构,旗下员工全属公职人员,根本与本案控罪完全无关。但控方认为,控辩双方就方逸华及梁乃鹏的口供内容有不同阐释,加上两人口供与陈祯祥的证供均属同一范畴,希望连续性传召出庭作供。法官留待控辩双方商讨再作定夺。据悉,控方暂时打算再传召28位证人出庭作供,包括多名艺员,而较注目的“视帝”黎耀祥则排在第7位,估计最快于7月7日出庭作证。至于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和杨思琦五位花旦,全都在名单之内,排第19至2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