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资料图)
南方周末8月29日报道 郭美美炫富事件被曝光后,慈善组织接收的捐赠大幅降低,但也促使慈善组织和民政部加大了规范公益慈善信息披露的努力,到底该如何看待该事件?
据《京华时报》报道,8月26日,在安徽芜湖举行的首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2011)”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说,近期发生的郭美美事件,通过媒体曝光,坏事变成了好事,对于公益组织的自律是有好处的。但任何行为都有正面的反面的作用,“从现在来看,我们的慈善捐赠降到了冰点,如果再穷追猛打,可能会伤害到整个慈善事业。”
慈善组织接收捐款骤减
郭美美炫富事件被曝光后,红十字会引发了全民质疑,一些地方慈善组织的捐款收入直线下降。《羊城晚报》8月3日报道,深圳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赵丽珍表示,“郭美美事件”之后,该会收到的社会捐款几乎为“0”,除原先早有合作的一些定向捐款外,一个多月来唯一一笔捐款为100元。
此外,据《新京报》报道,据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统计,全国捐赠数据监测显示,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大幅降低。3-5月,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总额62.6亿元,而6-8月总额降为8.4亿元,降幅86.6%。
与之相对应的是,政府和点对点的个人捐赠数量增加。3-5月,政府接收的捐赠总额约为70亿元,点对点直接捐赠给个人、不通过公益组织的捐赠数额仅为3887万元,但6-8月政府接收的捐赠总额上升到90亿元,点对点的个人捐赠数额大幅上升,达到1.27亿元。
不过,从全国接收捐赠总额来看,捐赠总数没有太大变化。3-5月,捐赠总额为150.98亿元,6-8月,捐赠总额为121.03亿元。
徐建中称,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有一些地方还相对贫困,也需要慈善捐助来进行帮助。“慈善事业是一个链条,其中非常关键的环节就是我们的公益慈善组织。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对于整个慈善资源的合理调配、使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徐建中说,郭美美事件后慈善组织接收的捐赠出现了拐点,这是正常的,但通过政府对慈善组织的不断规范,使他们的公信力、透明规范等进一步提高, “我想他们接收捐赠的数量还是会不断提升的。”他表示,只有规范好了,让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透明度增加了,让他们回复到国际流行的轨道上来,我国的慈善事 业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
挽救公信力 红十字与民政部加强信息公开
被“郭美美炫富事件”引发信任危机后,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试图挽救其公信力。7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试运行)上线,并首次公布了红总会接收的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的有关情况。
在该发布平台上,捐赠者输入名字,即可查询2010年1月11日以来的捐赠信息。个人捐款10万元以上和企业捐款50万元以上的捐赠者还可以查询相对应的援建项目及善款的具体使用情况。
从网友和媒体的反响来看,公众对信息的准确度、披露的深度以及数据所反映出来的资金使用效率仍有更大期望。
不少评论指出,现有法律法规对慈善信息公开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缺少详细操作规范和细则。是否公开信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慈善组织的道德自觉。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示制度,8月23日,民政部发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了捐赠信息披露时限,提出日常性捐助信息应在捐赠接受机构收到捐赠后的7个工作日内披露捐赠款物接收信息;重大事件专项信息应在捐赠接受机构收到捐赠后的24小时内披露捐赠款物接受信息或按有关重大事件处置部门要求的时限披露。
意见稿说明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信息应采取动态方式及时披露。一般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一个月内向社会披露,并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披露后续信息,信息披露间隔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使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捐赠款物使用进展信息。
公益慈善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次年4个月内对外披露或按公益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披露。
徐建中8月26日表示,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相关法规,目前民政部已代国务院起草好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他表示,现阶段我国的捐赠大部分都是企业的捐赠,个人捐赠量占的份额相对较少,因此下一步还将专门出台企业参与慈善事业规范指南,该指南民政部在5月就已开始研讨,有望年内公布实施。
徐建中同时强调,2011年民政部颁布的以及后期要颁布的,都是今年的工作计划,并非受郭美美等事件的影响,但这些事件一定程度上对民政部的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