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等侵权案审理
12月5日上午,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双方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法院宣布12月5日不对本案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
12月5日,北京三中院就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在法庭调解环节,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原告表示余征必须承认侵权、赔礼道歉。而余征(笔名:于正)则表示在这个前提下不同意调解。鉴于此,法庭决定今日不再对此案进行调解工作,庭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一步考虑调解方案,及时与合议庭沟通。而法院今日将不会对本案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据悉,今年5月27日,琼瑶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把余征(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2000万。5月28日,北京三中院正式受理了该案,并于今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