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震:后监管时代,互联网金融需动态合规

2016年11月3日,2016互联网金融千人会高峰会在互联网金融十大创新城市之一——贵阳召开。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在峰会上发表了主题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逻辑与监管的趋势》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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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演讲内容整理:

最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很多从业者产生了一些困惑,问我互联网金融将何去何从。

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一个是对互联网金融再做一些反思,同时也要弄清它发展的逻辑,以及下一步在后监管时代应对的策略。

互联网金融趋势不改但需反思

首先反思趋势。我认为趋势依然不改。互联网金融是世界性的潮流,是在新技术革命推动下的产业革命,在互联网进入下半场之后引起的创新叠加。

过去的十年主要是移动浪潮,手机、智能终端迅速地渗透到了社会的最底层,引起了最底层的技术产生了结构性的变化。

这种剧烈的变化在金融领域中的变革,是因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发生了变化,有了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一代又一代的技术,在催生着各种产业的革命,包括金融。金融是产业的顶端,是经济的血液,所以它必然也被裹挟着产生改变。

科技、产业和制度正在一体化地构建。这种一体化的构建为什么可以实现?就是因为金融以及一系列的新型的产业,都是基于数字化这个基础,包括娱乐、文化等一系列的产业都是因为数字化。

在互联网时代,迁移到互联网上的人被称为“网民”,这是第一代资源;然后是由移动互联网终端渗透进人群,人的所有行为都被互联网捕获,所以数据又成为第二代资源。这时候大数据就真的来了。

有了这些的条件:有了人在网络空间,也有了数据资源,金融活动就可以在网上开展。

互联网和金融为什么可以融合?

互联网和金融何以可以融合呢?有人说这两个不搭界,一个是保守的金融,一个是激进的互联网,风格不一样,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两者背后是暗合与完全相同的内容:

第一,互联网和金融是一组跨时空的契约组合,互联网具有跨时空的特点,金融其实也就是资金的跨时空流动。

第二,通过契约来组合,网络中包括一系列的契约,TCP/IP协议等结合起来。我们金融方面,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契约组合,金融交易都是通过契约结合起来,所以契约在其中的作用非常关键。

第三,互联网和金融现在都已经实现数字化,两者必然实现深度的融合和结合,最后是一体化的构建重新开始。

这种新的金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结构和更直接的对接,使金融的效率大大提高,透明度和效力都提高了。所以现在处在这样一个一体化构建的起点阶段。

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补充

现在传统金融产业生态出了严重的大问题,包括两个问题:

第一,它与传统实体产业越来越背离和阻隔,它的资金形成了一个堰塞湖,无法浇灌流回到实体产业中去;

第二,不同的产业进行不同的监管,即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导致同样一个行业中不同的部门无法实现资金的融通,而资金的融通是金融的本质。

互联网金融要回归到金融的本质!现在互联网金融的新业态模式——第三方支付就是当银行下班了,不能够汇款时,可以让大家继续汇款;

P2P就是当银行的存贷比让银行不能再放款的时候,我们存款人自己拿出来放贷,做自金融;众筹,我们到众筹市场上去也增加了融资的可能性;供应链金融其实也是让产业的上下游企业,通过一个企业担保,也能够得到资金的支持。

资产流转,现在所有的金融到这个环节是最能体现特点的,所以资产证券化是当前非常重大的特点,过去很多资产失去了流动性,这是做金融吗?这是反金融本质的,现在回归了金融的本质,所以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势在必行。

这些都是增加资金的流动性,从而使互联网和金融结合起来以后,改造传统金融,回到金融的本质,回到普惠和产业的特点中去。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互联网金融通过主网P2P,形成分布式的结构,去掉了中心,形成了直接金融。现在这种金融刚刚开始,P2P是1.0时代,区块链是2.0时代,这个发展趋势依然是自金融为主体,第三方金融服务市场作为补充,形成一个大金融的格局。

我们认为P2P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这里说的P2P不是今天的这种P2P——中介为主体,而是应该每一个P自己形成自金融的主体,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其责,这种主体还没有成熟,所以中国的P2P还没有能够发展起来,不是这些中介造成中国P2P过滥,没有!P2P市场就是一对一进行直接交易,除了借贷,保险、支付,甚至直接是货币,P2P市场还大有前景!

互联网金融整治的逻辑

互联网金融的逻辑应该是三个:①创新的逻辑,技术创新驱动;②监管的逻辑,金融市场的主体的权益、利益的平衡;③风险和问题的整治。

互联网金融整治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理解互联网金融的整治首先要理解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几重表述:

①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从产业刚兴起的时候。②要看到它异军突起,并且需要适度监管。③规范监管。

但是里面的提法有微妙的变化,主要原因是市场越发展就越会出现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现象,这时候市场需要一种监管。当监管还没有能安全介入的时候,就可能出现严重的问题,这时候就要进行“治病救人”,这就是整治的逻辑。

所以根本来说,互联网金融监管是让利益平衡。当利益不能平衡,出了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整治,整治的目的还是要促进健康、长期、持续发展。

“后监管时代”合规是关键

怎么样应对今后的整治以及监管呢?我称之为“后监管时代”。“后监管时代”,合规是关键,动态合规是方向!

关键性的规矩:各种细则、暂行办法和征求意见稿还在不断出台当中,是动态的,我们要抓住动态性的规范。所以我提出的对策是“动态合规”。

要在协同合规和动态合规中找到解决办法,现在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跨界协同,所以要跨十几个部门才可能对它进行监管,要合规的话就要考虑每一个有关的部门可能出台的规定对其有什么影响,而不仅仅就是盯着原来某一个主管机构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动态合规的办法

动态合规这种策略,一方面要在没有规矩的情况下,自己慢慢摸索,建立内规;另一方面外规出台后,我们内部根据发展的需要,改造一些流程、交易结构等。

第一,作为企业要把内规设立起来,争取让内规升级变成外规。慢慢升级变成国家有关的规定,所以它是最容易合规的。现在有一些企业拿了外规以后怎么办?就要学习,尽快了解,根据一条条对照、整改至合规,这是痛苦的,但是也是必须做的。

第二,我提出软法先行,当没有规矩的时候,我们企业要立规、行业要立规。硬法要托底,国家已有的规定,比如说打击非法集资的规定并没有废止,虽然没有出问题就不打击你,但是我们的企业应该自觉地遵守底线。

总结一下,就是内外规结合,抢先建立内规争取成行业规定,快速学习外规求得生存空间。

所以要在跟监管不断的互动当中,优化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制度,这样才能在后监管时代生存和发展。否则打败你的可能不是你的竞争对手,而是一纸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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