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于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此后,宋教仁起草制定的此法,是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年3月11日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开始施行。后于1914年5月1日因《中华民国约法》(袁世凯的法律)的公布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又被大总统黎元洪恢复施行。1917年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正是为保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知识树
时光轴
论点集
总题库
阅读模式
知识树 创建页面
知识树 创建说明
领域
提 交
中国历史
政治
法律
中国
野史
正史
亚洲
东亚
传说
历史
法学
词条相关
词条 主页
》
词条 科普
》
词条 事件
》
词条 题库
》
词条 知识
》
段祺瑞的历史功绩——三造共和
“三造共和”是段祺瑞一生之中最大的功绩:逼迫清帝退位,一造共和;抵制袁世凯称帝,二造共和;平叛张勋复辟,三造共和;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