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是三亚升格为地级市后,为了解决审级问题,于1991年12月成立的,是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唯一的派出基层院,其业务与一般县区级院基本一致。2003年6月我院在高检院、省院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办案技术用房。建院18年来,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每年工作都有新进展、新成效,先后被高检院省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先进集体"、"五好"基层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和"四明"执法先进单位,部分干警分别荣立"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优秀侦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