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直属于雅安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法律机构,下辖雨城区、名山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等8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等9个业务部门及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技术室等10个行政部门。1955年9月,西康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雅安专区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0月1日宣告成立,同月,撤销西康省建制,并入四川省。1972年,雅安专区中级人民法院改称为雅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12月,雅安撤地设市,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