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内设机构19个,定编166人,在编干警164人,全市法院共有干警10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8.3%,另有平江县、岳阳县、湘阴县、华容县、临湘市、汨罗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行政管理区等10个基层人民法院。1964年8月,随着湖南省区划调整,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诞生在岳阳市城东南路5号。1968年1月13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对法院实行军事管制,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被撤销,印章作废,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岳阳专区法院军事管制委员会印章。1973年4月17日,恢复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并在原址挂牌。1983年设立岳阳地级市,地、市并存。同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