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吉尔吉斯语:КыргызРеспубликасынынпрезиденти)是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吉尔吉斯斯坦从前苏联独立以后,于1991年实行半总统制。1993年5月5日,吉议会通过独立后第一部宪法,规定吉是建立在法制、世俗国家基础上的主权、单一制民主共和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1996年2月初,吉举行全民公决,对宪法进行修改,扩大了总统权限,规定总统任期5年,并对各权力部门的职权进行了更为明确的划分。2003年2月,吉举行全民公决,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根据新宪法,总统将部分权力转交给议会和政府,政府组成、总理和所有内阁成员的任免均需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