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目前,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13种,其中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2018年7月,与原国税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钦州市地方税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所得税科、征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8个职能科室和后勤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设稽查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