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元月,组建了普定县人民政府司法科。5月,根据上级指示和当时形势需要,建立了普定县人民法庭。6月,将司法科改建为普定县人民法院。三十年来,普定县人民法院为维护普定的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了积极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县法院将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吸取成功的经验,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院共有人员7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65%。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