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指的是各政府在其传染病防治法规内,条列出特定项目的传染病发生时,医师或医疗机构需向卫生主管机关报告,并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治疗甚至隔离等措施。被列为法定传染病者通常是具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致死率高等特性。1955年6月,第一部《传染病管理办法》由中央卫生部颁布施行,建立全国疫情报告系统,传染病管理的病种定为两类18种。甲类3种:鼠疫、霍乱、天花;乙类15种: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喉、斑疹伤寒、回归热、痢疾(菌痢和阿米巴)、伤寒及副伤寒、猩红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炭疽病、波状热、森林脑炎和狂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