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北方局成立于1924年12月7日,由李大钊任书记、谭平山为副书记。北方局负责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满洲等地党的工作。1925年初即撤销。1927年八七会议后,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设立中共中央北方局、南方局;并派王荷波、蔡和森赴北方局,张太雷赴南方局工作。9月初,中央北方局在北京成立,书记王荷波,秘书长蔡和森,委员有彭述之、张昆弟、刘国庄、杨善南。负责领导顺直、山东、满洲、山西及内蒙古的党组织。9月下旬,北方局从北京迁驻天津。10月18日王荷波在北京被捕,不久牺牲。由蔡和森主持北方局工作。11月11日,中央决定撤销北方局。1930年8月,由顺直省委改组而重建北方局。书记贺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