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功能研究取向(typological-functional approach),文学-语言文字-功能-认知语言学及语言类型学-语言类型学-〔学术方法〕,J.格林伯格开创的对语言类型进行功能解释的范式。这种倾向主要反映在以下两方面:①其描写的起点也通常是考察某个功能范畴在跨语言中的不同编码形式,即以功能为描写坐标。②强调用人类一般的认知机制,而不是用假设的先天语言机制去解释语言现象。格林伯格在1963年研究中,对所概括出的共性提供了一些尝试性的解释,这些解释全都是功能主义的,如“和谐”、“泛化”、语义的“亲近等级”等,又如条件从句通常前置于主句(格林伯格共性14),而目的从句除非在严格的SOV(外论元-内论元-谓语)语言中,通常后置于主句,则是由于“语序是平行于实际经验或知识顺序的”。语法标志如旁置词,前、后缀以后置为优势,是因为“我们总知道某人何时开始讲话;但可悲的经验表明,没有一定的标志,我们无法知道他何时将结束”。类型学家一般也都把自己的研究归入功能学派的范畴,如B.科姆里明确声明自己在1989年的著作倾向于功能学派的方法。形式学派语言学家通常也把语言类型学看作是功能学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