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农村发展的重要事件],在经济高速发展与快速城镇化阶段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方针。其实质是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现代农村、造福广大农民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社会主义条件或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196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以调动最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来发展中国的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很多重要文件多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决策,是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