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生物医学模型(a biomedical model of disability),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与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以医学语言定义残疾。在残疾的医学模式下,残疾是由个体生理、心理缺陷所致,是个病态的角色,应对残疾人进行医学的诊断、康复训练与针对缺陷补偿的教育。19世纪开始,人们开始关注残疾人问题,并从医学上重新认识残疾人。当时的残疾人生物医学模型将残疾人称为“残废”,把残疾看作一种因器官欠缺或功能丧失而导致的医学疾病,而对残疾所处的环境缺少关注。这虽然有利于残疾人得到医疗诊治和专业护理,却忽视了残疾人的内在需要和权利公平,它将残疾人看作社会的“包袱”,并带来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20世纪70年代后,人们开始反思残疾人生物医学模型,强调消除社会环境障碍以帮助残疾人充分参与并融入社会主流文化的“残疾人社会模式”兴起。随后,社会模式与权利观念相结合,全球产生了新的残疾人保障的权利模式,认为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是权利享有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残疾人的社会角色由福利救济的被动接受者变为权利主张者,社会服务的提供将尊重残疾人的自主选择权并强调残疾人的参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