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minimum purchase price policy for food),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财政税收〕-农村财政,政府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其操作要点是,由政府规定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格作为保证农业生产者最低收益的标准,当市场价格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农民可以在市场是自由出售粮食;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并存储农民的粮食。收购资金来源于国家指定的银行发放的贷款,收购的粮食形成国家的粮食库存,库存费用由财政补贴。等到粮食价格上涨到最低收购价之上时,收购企业可以向市场拍卖收购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可以有效刺激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其缺点是,政府制定最低收购价对粮食进行干预性收购,从而扭曲粮食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中国自2004年开始,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先后对小麦、稻谷启动最低收购价支持政策,在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初期,由于农产品国际价格高于国内价格,价格支持政策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保护农民收益发挥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