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改银行信贷(financial allocation replaced by bank loan),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财政拨款改银行信贷,中国把国有企业原来由财政拨款形式无偿供应的资金改为由银行以信贷形式有偿供应的经济体制改革。简称拨改贷。原因与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生产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实行国家财政拨款(定额流动资金部分)和银行贷款(非定额流动资金部分)相结合,银行贷款所占比例很小。财政拨款无偿供应资金的办法,因缺乏对企业的激励和约束,不利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提高经济效益。从1979年起,国家对国有企业资金无偿供应的办法进行了改革,开始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预算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试点,同时举办中短期设备贷款、大修理贷款、小型基本建设贷款、挖潜革新改造贷款等。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包括定额流动资金和超定额流动资金),先是在核定定额的基础上改为定额内70%由银行贷款,1983年起改为全额信贷。从1985年起,凡是由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