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书报许可证制度(licensing system for books and newspapers 1695)),文学-新闻学-新闻体制-媒体制度-媒体制度-新闻审查制度,英国出版制度。1538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正式建立皇家特许出版制度,规定所有出版物须经事先许可方能出版。1557年,玛丽一世为管制“异端学说”,成立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公司特许条例规定:在王国以内,除公司会员和女王特许者以外,印刷一律禁止。1570年,伊丽莎白一世将参议院的司法委员会独立为皇家出版法庭。1586年,伊丽莎白一世颁布《出版法庭命令》(又称《星法院命令》)。1641年,《出版法庭命令》正式被取消。1643年,英国恢复特许制度,并规定国会有管理出版的最高权力。1662年,英国议会颁布了《许可证法》,具体内容为:①凡印刷出版图书,必须在出版商公司登记并领取印刷许可证;②凡取得许可证者,均有权禁止他人翻印或进口有关图书。不过,《许可证法》必须每隔一段时间通过议会续展一次,才能继续有效。该法在1679年和1685两次通过续展。1694年,英国《许可证法》按规定再次续展时,未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