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专业职务聘任制(archival duty appointment system),管理学-档案学-档案事业管理-档案工作者,中国各级各类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专业工作实际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所建立的档案专业职务聘任或任命的制度化体系。中国从1986年起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共设置了2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档案系列是其中之一。中国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阐明了建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目的与基本内容,规定了各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明确了档案专业职务各档次的岗位职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的具体办法及其审批权限等具体内容。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为3级5档:高级(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中级(馆员)、初级(助理馆员、管理员)。随着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建立及其完善,中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依据相应的任职条件,组建档案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与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鉴定,是档案工作人员职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