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空间容量(space capacity),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的范畴内,在保证游览质量的前提下,可游览空间内能容纳的游客数量。又称游览空间容量。1993年9月出版的《风景科学导论》中,丁文魁提出“风景容量”的概念,“指各种风景地区与旅游设施的最大可容量,又称合理容量、最大游人接纳量”,实际包括了空间容量和设施容量两个方面的内容。在《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中,空间容量与设施容量、生态容量和社会心理容量并列,共同构成旅游容量。2011年出版的《风景园林师设计手册》,进一步明确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主要“包括游览空间容量、设施容量、生态容量等”,并给出面积法、线路法、卡口法三种计算方式,完善了空间容量的内涵。空间容量可细分为瞬时空间容量、日空间容量等,计算方式因风景名胜区资源特点、游览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若干计算分区,依据各分区的规模、适宜的游人密度等指标进行计算,并使用风景区内瓶颈环节的容量对结果进行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