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保护分区(protection zoning of scenic region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基于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特点与空间分布、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按照保护培育要求的差异划定的空间区划。风景名胜区规划保护分区一般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其中,特级保护区与一级保护区一般作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特级保护区为风景区内的严格保护区域,一般为风景区内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特级保护区内仅允许进行科学考察、环境监测等活动,禁止游人进入,禁止除必要研究设施外的其他建筑设施。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区内的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一般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生态保护区、史迹保护区、景观保护区、重点游览区等。一级保护区内可以开展游览活动,安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机动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此区。二级保护区为风景区内的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一般包括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恢复区、一般游览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