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极限容量(ultimate capacity),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范畴内,以非高峰日合理游客容量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安全要求、设施最大承载力、最佳组织保障能力等因素,整个风景名胜区及重要景区和游览区段在游览高峰日及其高峰时段所能容纳的最大游客量。又称极限游客容量、最大容量。2018年8月实施的《风景名胜区管理通用标准》(GB/T 34335—2017)中首次出现“极限游客容量”的完整定义。即在旅游区中,极限容量又称最大容量,指在保证游览安全的情况下,环境空间所能容纳的最多游客数量。测算极限容量是为了指导游人量高峰日及其高峰时段的游人管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中要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景区的极限容量应满足生态安全、游览安全、设施承载能力、管理能力的极限要求,日极限游人容量不得大于日游人容量2.5倍。《风景名胜区条例》中明确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极限容量可分为日极限容量和瞬时极限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