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税全面取消(comprehensive countermand ofChinese agricultural tax),经济学-经济学-农业与农村经济学-农村经济-〔农村分配〕-农业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中国农业税全面取消,2004~2006年,中国逐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阶段。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不断深入,农民负担大大减轻。但是,改革后新的农业税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为彻底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农村分配制度、统一城乡税制、推进城乡统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全国全面展开后,中共中央即决定开始取消农业税的工作。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