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动力装置电力系统(electric power system for nuclear power plant),工学-核技术-核能技术,核动力装置供电系统和配电系统的统称。核动力装置供电系统包括正常供电系统、应急供电系统、辅助供电系统。正常供电系统是指动力装置及主电站正常运行的工况下,由汽轮发电机供电的供电系统。应急供电系统是指核动力装置或主电站故障情况下,由蓄电池组、柴油发电机组和主变流机组供电的供电系统。辅助供电系统是指向供电系统电源设备和其他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信号指示灯供电的二次电力系统。供电系统的功能是向用电设备提供电能,并确保向核动力装置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负载供电。供电系统按照规定对用电设备进行核安全分级,为核动力装置安全级用电设备提供可靠电源;在应急工况下,对非安全级用电设备的供电加以限制,以确保应急电源不发生过载而导致供电中断。核动力装置配电系统包括交流配电系统、直流配电系统、辅助配电系统。根据核动力装置安全功能和设备分级以及用电设备的不同性质,将用电设备分为正常负载和应急负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