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火灾危险性物品(storage occupancy with the Class I fire hazard),工学-公安技术-消防技术与工程-防火技术与工程-工业防火防爆-﹝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具有甲类火灾危险性的(储存)物品。主要包括:①闪点小于28℃的液体;②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或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③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④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⑤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黄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⑥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依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类。甲类火灾危险性(储存)物品是5类火灾危险性中最高的一类,具有甲类火灾危险性的(储存)物品与易燃易爆危险品有较为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