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planning outline of scenic region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的纲领性文件,编制风景区总体规划的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整体上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为规划大纲和总体规划两个阶段。风景区规划大纲是风景区规划当中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应在总体规划前进行编制。大纲应确定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内容。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组,对规划大纲进行现场调查和复核,提出审查意见。编制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和完善。风景区规划大纲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首先对规划范围内的风景资源价值进行整体调查与评价,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划,确定发展战略布置,能够指导保证后续风景区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题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相互协调,并指导下层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