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厂内供电网络(power supply network in the nuclear power plant),工学-电气工程-发电技术-核能发电-核电站-核电站电气系统,核电厂运行、停闭、检修和事故情况下向所需的用电设备和负荷进行供电的系统。核电厂对厂用电要求很高,通常需要有两路以上的厂外电源,而且彼此应是相互独立和实体分隔的,以尽可能降低同一故障引起两路电源同时断电的概率。当核电厂主发电机经主升压变压器与电网高压输电线连接时,一路电源从主发电机和主升压变压器之间引出,作为本厂的正常厂用电源。当主发电机停运时,此电源由电网供电。另有一路电网电源,作为正常厂用电源的备用电源。核电厂厂用电系统按纵深防御原则设计。它由高压(10~6.6千伏)和低压交流电源系统、全厂断电电源系统、直流电源系统和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组成。采用能动安全系统的核电厂还须设置高压和低压安全(应急)交流电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