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市场结构政策(aqua-products market structure policy),农学-渔业-〔渔业经济与管理〕-渔业经济-渔业经济制度-渔业经济政策-水产品市场结构政策,确定水产品市场中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经济政策。在中国,由于经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水产品市场结构的政策主要依附于购销政策。中国水产品购销政策与整个经济管理体制的沿革密切联系在一起,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第一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1956年。国家为发展渔业生产、改善渔民生活、满足城市居民对水产品的消费需求,对鱼行、鱼商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主要从接管水产交易市场、建立国营供销企业和组织渔业供销社三方面来改造水产商业。国家接管了各主要产区和鱼货集散地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在没有交易市场的地方也根据需要建立了国营鱼市场,鱼行一律变为在市场监督下的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