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是反映国家 (通过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 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格 (包括牌价、议价和超购加价) 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指标。以各省 (市、自治区) 为单位按年编制。指数的商品分类在全国是统一的,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漆、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十一个大类,在部分大类下又分为若干小类。在各大、小类中还分别列有若干代表商品。所采用的价格是各种商品(代表规格品) 的国营商业 (包括供销合作社) 综合平均收购价格 (即同一商品同一时期的国营商业收购牌价、议价和超购加价各按其收购量或收购额加权计算的平均单价),根据重点产地市场的收购价格用简单或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得。